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郸城法院严格考勤制度加强院务管理

  发布时间:2011-01-13 08:56:12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和队伍建设,严格工作纪律,今年,郸城县人民法院从制度建设入手,狠抓工作纪律。通过改变旧的考勤方式,对以往不合理的考勤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有效杜绝了法院干警工作作风拖拉松散的现象,进一步促进了法院队伍正规化建设。规定如下:

     一、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各部门要建立考勤登记簿(考勤簿由院里统一制作),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每日上班签到,由各部门内勤负责考勤登记。如有外出办案或因事外出,应提前到内勤处登记写明事由,并由部门领导签批。

    三、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人员出勤情况做到准确掌握。对本部门人员事假、病假、休假或出差的情况,必须逐一审批,以备核实。因漏登、误报或虚报而影响本部门出勤率的,由该部门主要领导负责。

    四、人事处负责对全院各部门考勤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或抽查,并指派专人负责考勤工作的日常管理。

    五、每月25日,各部门内勤将考勤登记簿报人事处,考勤结果记入干部考核档案。

    在违纪处理上,新的考勤与请假制度将违纪与年终考核挂钩。对于干警全年累计迟到、早退达15次或旷工2天的,给予效能告诫一次,并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事假15天或病假30天的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为增强庭室领导的责任感和内部团结,对庭室人员累计迟到、早退30次或旷工3天的,取消庭长目标管理责任奖和本庭室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