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审判和司法工作公正,郸城县人民法院切实抓好人民陪审员工作,引导和鼓励陪审员积极参与案件审理和执行,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到百分百。郸城县人民法院对经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48名人民陪审员通过完善管理措施,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正真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以推进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法院形象。
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有利于强化诉讼的调解,调解是审判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当事人对人民陪审员有种亲切感,有利于他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协助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说服当事人息诉服判及时化解一些纠纷,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避免矛盾的激化,消除误解,有利于法院更好地开展审判工作。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体现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是人性化审判的需要,有助于消除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缓解法院解决案件纠纷的压力。法官虽然具有较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审判实践经验,能够解决法律技术方面的问题,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案件的专业程度越来越高。法官的知识是有限的,思维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尤其是在一些专业知识方面更显不足。陪审员充分发挥他的专业特长,在其熟悉的领域内为法官释疑解惑,主动给法官讲解建筑工程方面的专业知识,并积极参与案件调解,此案最终调解结案。
本院对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建立人员名册、业绩档案等,并积极开展座谈和回访,鼓励陪审员多参与审判,多发表意见,杜绝只陪不审。同时,定期进行陪审员业务培训,免费发放相关书籍,并组织陪审员进行疑难案件研讨,进一步提高陪审员的业务能力和自身素质。此外,每年举办陪审员考评座谈会,一方面对陪审员的工作优劣进行评定,一方面又广泛征求陪审员工作意见和建议,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