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顺应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执行队伍建设公正廉洁高效执行的迫切要求,郸城县人民法院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以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高素质人民法院执行队伍,不断开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新局面。
一、严选疑难案件。将执行工作重点锁定在除中央政法委所规定的5个方面的案件外,重点执行重大、疑难、久执不下、久执无果的“钉子案”、“难缠案”、“骨头案”,及上级领导和上级法院督查、督办、信访不止、上访不休案。
二、严查未执原因。各庭所报送的重大、疑难案件都要经过执行工作领导小组把关、审核,排查摸底,登记造册,逐案分析,查找未结的主客观原因。凡因主观原因未预期执结的,除按规定对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外,一律不得报交。
三、严肃组织纪律。杜绝人情案、关系案、与当事人通风报信、私自执行案件等违法违纪行为。对于执行工作重大活动期间的超常规、超时间的集中执行,要抓住战机,快速反应。工作拖拉造成执行不能或错过最佳执行时机的,要严肃处理。
四、严定执行预案。执行前,要求执行合议庭必须将严格拟定的执行预案告知执行会战领导小组,待执行积案领导组负责人签批后,方可实施。
五、严格执行效率。所有报执案件仍实行首位执行责任制,制定目标,规定期限,落实责任追究制,按照每日执行推进表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实行每月张榜公示。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如期执结或不达标者,调离执行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