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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四项举措落实十件实事促社会和谐

  发布时间:2011-05-23 08:59:48


郸城县人民法院把落实十件实事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针对十件实事的内容,逐一确定目标要求、责任领导和执行部门,并结合自身实际,逐项逐条深入研究,细化量化工作标准,采取四项措施,切实使每一件实事都落到实处,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认识上更到位,明确工作目标。先后召开党组会、中层领导干部会和全院干警大会,对省高院和市中院部署的要办好的十件实事,逐件向全院干警讲解清楚,使每位干警认识到十件实事涉及民生、关乎和谐的重要性,清楚自己和庭室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如何做,切实提高干警办好十件实事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狠抓工作落实。成立了郸城法院办好十件实事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张怀根任组长,对办理实事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为成员,按工作性质和职责具体抓落实工作;相关庭室为责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领导有力、分工明确、责任到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措施,确保工作实效。按照省市法院办好十件实事的要求,按照十件实事的性质和部门职责分工,结合郸城法院工作实际,对十件实事进行任务细化分解,使承诺内容更广泛、更实际,要求更严格、更具体,措施更明确、更完善,让十件实事更贴近基层实际,更具操作性,真正使司法惠及民生、顺应民意。

三是严格监督,落实责任。在外部,将十件实事通过电视、网络和宣传板报等公布于众,公开了举报箱、举报电话,新闻发言人每季度向社会通报一次法院工作情况,广泛深入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内部,党组成员轮流值日,对每天的立案、开庭、落实“五条禁令”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工作不力者,严肃惩戒,不搞下不为例,全面监督十件实事的落实。

四是加大考评力度,巩固工作成果。将办理十件实事情况纳入各庭室年度绩效考核和干警绩效廉政档案,将十件实事完成情况与庭室、干警年终评先挂钩,以此促进工作落实。严格按照省法院制作的统计表,及时、准确地填报有关数据,对十件实事实行日督察、周通报、季讲评、年总结,考评、分析、总结工作中的不足和成绩,使十件实事内容真正贯穿工作始终、落到工作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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