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更好的实现“让党委满意,让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郸城县人民法院把“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双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结合法院的工作实际,着重从制度、速度、力度三方面,加强作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制定方案,目标明确。该院制定了《郸城法院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对加强行风建设的意义、目标、任务、具体的方法、步骤等做出详细规定,使干警的工作纪律、审判纪律在规范和约束方面有一明确、要求,指定一名副院长具体负责行风建设工作。
严格措施,狠抓落实。根据行风建设的目标要求,该院依据《法官行为规范》所规定的内容,对干警八小时外行为规范、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警车管理、饮酒行为、办案人员业外活动范围都作了明确规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地抽查,按制度进行惩罚。
精心部署,形式多样。严格案件流程管理程序,建立每个流程监督机制。推行结案座谈制度,纪检、监察人员对已办结的案件都要找当事人面对面交谈,了解干警在办案中有无吃、拿、卡、要等违纪现象,然后由谈会人、当事人、办案人三方签字填写结案卡,方可报结。
公开承诺,接受监督。结合工作实际,该院制定了“司法为民26条措施”,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公布监督电话。对群众反映的情况,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在严格核实按规定予以处罚外,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给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