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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再次荣获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1-06-16 08:46:15


    近日,郸城县人民法院荣获了2010年度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这是我院连续两年获得此殊荣。同时我院干警张博荣获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个人, 这是县委、县政府对我院在节能减排工作上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

    郸城法院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竞赛活动,发动和组织广大干警为单位节能减排建功立业,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该院建立了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考核体系,将节能减排目标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并层层分解;利用内部网、宣传栏等形式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节能减排宣传氛围,使节能减排意识深入人心;定期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和技术革新征集活动,开展节能减排进社区活动;积极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大力开展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对节能减耗数据进行审査、核实,提出节能奖励审计意见;对违章用水、用电现象进行检查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我院历年来一直十分重视节能减排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的节能减排政策,多次召开节能减排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节能减排工作,明确年度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完善制度,强化责任,深入宣传,节能改造不断推进,实现了2010年比2009年人均能耗降低20%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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