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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路抢劫百十元 锒铛入狱悔已迟

  发布时间:2011-09-13 09:28:51


   近日,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抢劫刑事案件,被告人崔某抢劫数百元而锒铛入狱,对自己的行为充满悔恨。

    2010年6月8日17时许,被告人崔某在商临公路沈丘至钱店镇杨寨村牌处拦截住自南向北驾车行驶的胡某,采用殴打威胁的方法,当场抢走被害人现金170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羁押于郸城县看守所。

   法院认为被告人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强行夺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决犯抢劫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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