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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多举措化解劳动争议案件促社会和谐

发布时间:2011-10-14 09:08:26


   随着辖区经济发展,我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也越来越多。为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郸城法院积极构建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的审理机制,妥善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构筑起和谐有序的用工关系,为企业的经济良性发展营造了优良法治环境。

   一是加强职能成立专门承办组。由专门承办组,定向加强与审判庭的联系沟通,对存在企业已关闭、法定代表人逃匿等情况的案件加强预判,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控制财产,最大限度维护劳动者权益。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特大或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在劳动仲裁或立案阶段,甚至在群体事件的苗头阶段就提前介入,积极将司法职能向审前、庭前延伸,利用法官的调解职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健全便民机制,开通劳务绿色通道。对劳务纠纷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措施,对于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保证劳务纠纷及时审结,营造优良的生产经营环境。

   三是加大执行威慑力度。对于欠薪等劳务涉执案件,尽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和先予执行等强制措施,同时加大对用人单位的执行和惩罚力度,通过拘传、拘留、罚款、诚信信息披露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维护劳务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调解,力争案结事了。坚持将调解作为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尤其是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首要和最佳结案方式,坚持每件劳动争议案件裁判前都先行调解。多做当事人的劝和、疏导工作,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争取双方互谅互让;实行全程调解,大力推行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等各阶段并行的调解方法,力争做到案结事了。

   五是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该院通过设立劳务纠纷咨询台,开设劳务纠纷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劳务关系双方的法律疑问。同时,通过深入企业开展法律讲座、受聘义务法律顾问、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为劳务双方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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