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及时有效化解,响应中院“调解竞赛活动月”的号召,郸城法院从提高审判法官的调解能力方面入手,努力践行诉调对接的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对本次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法官们坐在一起学习交流了调解方法和经验,表示要在“调解月”活动中努力提高调解率,同时带动各项审判指标的良性发展。
一是要认识到位,不断强化调解意识。消除调解工作“走过场”现象。坚持用好的传统、好的经验、好的成效,保障、促进、激励全院干警持之以恒地想调解、论调解、做调解。
二是要领导到位。要求院领导和业务庭负责人充分发表率作用,切实做到带头调解案件、带头把好调解关、带头指导调解工作。党组成员调结案件务必达3件以上,业务庭长务必达15件以上。在调解实践中,要求中层正副职以上法官总结出存在的问题并拿出书面具有体操作办法。为防止“和稀泥”式、无原则、违规调解或案件调解后调解反复悔现象,实行回访考核,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或就地解决。
三是机制到位,调解工作多管齐下。确立以民一庭为民调指导庭。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民商案件直接调解,当场送达调解书,及时巩固了调解成果;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当即立案,当即调解;进一步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和监督机制。
自开展“调解竞赛活动月”活动以来,郸城法院坚持将调解作为结案的主要方式,不断强化法官的调解意识,提高法官的调解艺术,将调解引入竞争考核机制,积极完善民事调解网络,多管齐下逐步形成了“大民调”工作格局,案件调解率比去年同期增加了近10个百分点,有力促进了案结事了、消灭了上访隐患、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