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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延伸司法职能服务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1-11-18 08:54:56


近年来,郸城法院紧紧围绕党委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延伸司法职能,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是向前延伸,搞好超前服务。成立帮扶和解决纠纷事务领导小组,定期奔赴各厂矿、企业进行帮扶工作,提供法律服务,讲解企业在发展经营中经常适用的法律、法规问题,解决厂矿、企业在法律上所不能解决的实际困难与问题。严厉杜绝“吃、拿、卡、要”现象,提供无偿服务。处理矛盾纠纷,解决信访职工实际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树立“三种”意识,搞好案中服务。从稳定经济发展入手,牢固树立大局、服务、宗旨意识,提高办事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秉公办事、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在审判案中,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两者统一,预防厂矿、企业债务和债权悬空与逃废,尽量使其在实现其债权的同时,依法按时上缴国家税收,妥善安置下岗职工,以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向后延伸,做好跟踪服务。案件执结后,及时派专人到厂矿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其依照法定程序签订各种合同,提出依法治厂合理性建议,妥善处理企业间合同纠纷,尽量杜绝和减少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因常见性和常识性法律缺位而引起的矛盾纷争。帮助公司企业收回欠款,盘活沉淀资金,为特困企业减、缓、免诉讼费用。 四是落实求同存异策略,让企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有利于经济发展为切入点,对因经营管理不善,债务呈连续状态、生机无望的濒临破产企业,加快案件的审理力度,使其他企业在实现债权情况下快速发展。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在严格执行法律的前提下,不搞“釜底抽薪”、“杀鸡取卵”,尽力促成走合作共同发展之路。五是创建涉企案件“绿色”通道。通过设立涉企案件立案专席,实行异地远程立案等多种立案方式,为涉企案件当事人立案予以便利;在审理过程中,对涉企案件制定了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当日排期的“三个当日”制度和缩短法定审限三分之一期限审结制度,促进案件快审快结,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力争使企业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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