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郸城法院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践行“为大局司法、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落实最高法院“立足执法办案,强化服务职能,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解决涉企纠纷,服务企业发展,积极服务郸城经济区建设,为郸城发展和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向前延伸,搞好超前服务。成立帮扶和解决纠纷事务领导小组,定期奔赴各厂矿、企业进行帮扶工作,提供法律服务,讲解企业在发展经营中经常适用的法律、法规问题,解决厂矿、企业在法律上所不能解决的实际困难与问题。严厉杜绝“吃、拿、卡、要”现象,提供无偿服务。处理矛盾纠纷,解决职工信访,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树立“三种”意识,搞好案中服务。从稳定经济发展入手,牢固树立大局、服务、宗旨意识,提高办事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秉公办事、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在审判案中,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的两者统一,预防厂矿、企业债务和债权悬空与逃废,尽量使其在实现其债权的同时,依法按时上缴国家税收,妥善安置下岗职工,以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严打”与综治相结合,改善企业外部发展环境。坚持贯彻落实“严打”方针的同时,积极参与有关综合治理的重大活动,并把“严打”与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注重从源头抓起,打击犯罪者,惩治诬告者,教育失误者,保护改革者,对于破坏经济发展的案件,实行全面提速,切实做到打防并举、惩教结合。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