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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抓好法院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1-12-26 09:09:43


       近些年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政法委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尤为重视我们司法队伍建设,反复强调必须加强人民法院干部的素质教育和人民法庭干部的素质培训。郸城县人民法院结合司法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公正执法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积极响应上级党委政府的号召,从六个方面入手,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向纵深领域进一步拓展,赋予其新的活力。

     一是建立教育学习活动的长效机制,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制度化规范化。该院根据“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三讲”教育原则,制定实施了《郸城法院日常教育学习活动实施细则》,用制度的形式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及其他学习活动规范化,将教育学习作为法院工作的一部分,常抓不懈。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机制,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法院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用理念指导工作,在工作中升华理念。该院建立健全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机制、“以案析理”活动机制、理论研究工作机制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通过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向深层次延伸。

     三是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容,指导各项审判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干警要站在服务大局的政治高度,坚持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审慎行使人民赋予自己的司法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公正化解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在司法实践中拓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思想内涵。

     四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正在开展的化解矛盾纠纷、平安建设、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检验、巩固和发展教育活动的成果,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各项工作,通过积极努力将“理念”科学地转化为“现实成果”。

     五是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使广大干警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进一步树立政法队伍清正廉洁、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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