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郸城法院创新机制推进“调解竞赛年”活动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12-02-03 09:07:25


       为进一步深化“四个一”办案理念,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及时解决,维护我县经济社会关系的稳定与和谐,郸城县人民法院创新机制,以“三个到位”、“五个创新”积极开展“调解竞赛年”活动,为构建和谐郸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个到位即认识到位;牢固树立调解是一种高质量的定纷止争、化解矛盾意识,把调解结案作为民事审判的主要方法和最佳途径,利用一切可以调解的手段和方式积极参与各种矛盾纠纷的处理和化解,最大限度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指导到位;成立民事案件调解指导小组、由分管民事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审监庭庭长、民庭庭长和部分业务精通、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庭庭长为具体成员,以总结调解经验、实施调解观摩、召开经验交流会的形式,帮助审判人员合情、合理、合法进行调解。措施到位;制定了《郸城法院民事调解工作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并将调解结案率作为年终一项重要的考评内容,实施专门考评,评出十佳“调解办案能手”,实行物质和精神奖励。

        五个创新是机制创新;以城镇居委会、农村调解委员会为基层调解地,在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定期培训、现场指导、发放各种民调工作基础理论、明确案件范围的同时,采取就地办案、巡回办案的形式,共同做好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组织创新;配合职能部门创建县、镇、村三级调解组织,在分工明确,职责明确基础上,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上下联动、整体互动的“大调解”格局。措施创新;将基层人民法庭作为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由村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参与,多管齐下,筑起民调工作屏障,把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阶段。程序创新;法院受理案件后,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实行立案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运作程序,以促进当事人间友好相处和以后共同发展。职能创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院长直接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归口调处”的原则,统一协调、快速反应、运作有序,形成工作有交流、情况有互通、职能有协调、措施有配合工作模式。

      通过开展“调解竞赛年”活动,使广大法官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和开展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得到很大提高;各类诉讼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数量大幅度下降;辖区内易引发重大社会问题的纠纷、群体性纠纷得到有效预防和化解;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