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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施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切实解决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2-04-18 09:05:02


  为切实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建立长效执行运作机制,把未结执行积案降至最低限度,竭力消除人民群众所反映的“空调白判”现象,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的通知》,决定在清理未结执行积案活动中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度,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参考内容。

《通知》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把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具体行动,要站在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对待当前人民法院所面临的执行难问题,要下大力气,花大功夫消除人民群众所反映的“空调白判”现象。要在坚持“宣传到位、领导到位、执行程序到位、强制措施到、案件执结到位”五个到位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穷尽”一切执行手段,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执法环境,确保了执行工作能够良性循环。

《通知》明确,这次活动将重点清理五个方面的案件: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根据执行局所统计的未结执行案件数量,案件种类,执行标的,疑难程度,按照执行流程管理办法,从领导班子的“一把手”开始承包(“一把手”必须包案),班子成员依次包案,逐人承包至少5起案件,只到执行执结为止。

《通知》规定,班子成员要按照案件的性质,疑难程度,按照法定程序,依照流程管理逐个制定出执行结案的方案,对所包案件实行通报制度,每日汇报一次案件进展情况,每10天通报一次案件执结情况。在执行中如遇拒不执行、暴力抗法和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违法犯罪行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可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然后向院长汇报。对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而因自己主观原因致成执行不力,或不作为未能如期执结的,都要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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