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在郸城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会上,张永波同志全票当选郸城县人民法院院长。
上午9点,在郸城县人民会堂第三次全体会议准时召开。按照会议议程安排,人大代表首先进行了无记名投票,通过验票、计票、通报结果等程序,最后郸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晓霞庄严宣布,张永波同志全票当选郸城县人民法院院长。
对于这次当选张永波表示,这是各级领导和全县人民对我的信任和期望,也是一种神圣义务的赋予。在今后工作中我一定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下,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恪尽职守,率先垂范,忠实履行肩负的责任,竭尽全力,倾己所能,为我县法治建设,为保障社会大局稳定、经济发展繁荣、人民安居乐业,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我将团结和带领法院全体干警,同舟共济,勇克时艰,共谋郸城法院新的辉煌,不辜负全县人民对我的信任和重托,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郸城,实现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张永波,男,1970年11月出生,大学文化,法律硕士,中共党员。1993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宣传处处长、审委会委员、副处级审判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等职。2012年4月22日被郸城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郸城法院副院长、代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