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郸城县人民法院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全面推进人民法庭工作,不断提高法庭司法裁判能力、司法执行能力、司法调解能力,运用司法手段化解基层矛盾,为维持农村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维护农村稳定和谐。
一是抓理念,确保司法保民。对涉及“三农”案件,特别是销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坑农、害农案件,采取五个到位的运作机制,即现场审理到位、宣传到位、保全到位、执行到位、保障到位,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同时,在审理或执行中,如遇被告不到庭,或被执行人外出、下落不明等情况,倡导人文关怀,及时提供救助物质,以便当事人生存权、健康权能够得到保障。
二是抓管理,确保司法亲民。该院彻底摒弃那种“冷、横、硬、推”群众深恶痛绝的办事作风,克服人为拖拉低效办案现象,采取一系列硬性措施,确保司法亲民落到实处,建立“抓制度,实行责任捆绑;抓审执,规范全程;抓信访,建长效机制;抓队伍,提高整体素质;抓文明,增强思想品味。”长效运作机制,确保“零违纪、零信访、零超限、零损民、零积案”5零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是抓救助,确保司法利民。结合该县是农业大县、人口多县、财政穷县的实际状况,对弱势群体实施司法救助,确保蒙冤受屈有理无钱的老百姓打得起打得赢官司,根据司法救助措施所规定的范围,进一步拓宽救助对象,在对弱势群体采取先诉讼保全以便在物质赔偿上能够得到保障、及时办理减、缓、免诉讼费手续的同时,院长确定2户救助对象,其他班子成员至少确定1户,支援和帮扶新农村建设。
四是抓严打,确保司法安民。该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严格执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法律政策,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当原则,确保连续10年无改判、发还纪录;针对社会混乱重点地带适时召开宣判大会,通过电视台、广播进行宣传,震慑犯罪,扩大社会效果,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