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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新机制深入化解矛盾纠纷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2-07-03 09:04:23


    今年以来,为深入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郸城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把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地化解各类民事纠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完善人民调解,延伸庭前诉讼环节。继续完善以乡镇综合调处中心为点、行政村调解室为线、特邀调解员为面的人民调解网络,规范人民调解的机构设置和调解程序,通过定期举办调解技巧培训班、邀请旁听和个案指导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将诉讼环节向庭前延伸加强非诉化解,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现场,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指导仲裁调解,拓展审判领域宽度。采取以案说法、专题讲座和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不断加深与仲裁机构的交流学习力度,适时指导仲裁机构调解协调工作,拓展审判领域的宽度,促进包括劳动纠纷在内的矛盾有效化解在诉前环节。

    三是强化诉讼调解,挖掘诉讼调解深度。办案中牢固树立调解意识,将调解贯穿到立案、庭前、庭中和庭后,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有效互动,加强培训提高办案人员的调解能力,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挖掘调解深度上狠下功夫,追求案结事了、案结事好的和谐效果。

    四是促进执行和解,强化诉讼调解质效。该院除在庭审中加大调解力度外,还将调解理念贯穿到执行工作中,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扩大诉讼调解质效。执行人员贯彻人文执行、和谐执行意识,通过教育感化、依法强制等综合措施,力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以执行和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院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运作,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一直维持在69.2%以上,实现了案件“三升三降三无”的和谐局面。即案件质量提升,调解率、和解率、撤诉率上升,结案数上升;申诉信访下降,上诉率下降,二审改判发回率下降;无上访缠诉案件,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严重影响法院形象的事件,有力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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