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转变法院干警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郸城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认真落实各项利民、便民、惠民的司法为民措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便民服务,受到普遍欢迎。
案前畅通。为解决当事人诉讼难问题,该院实施了电话立案、预约立案、廵回立案等10项立案便民措施。在基础上,确立了追索赡养费、劳动报酬、医疗事故、人身伤害赔款等10种案件为无条件立案范围,并在宣传栏内予以公示。在没有特殊情况下,立案庭务必于2小时之内办完立案手续。凡以经费不足、手续不全等为借口不按时立案者,承办人员一律待岗培训,接受宗旨教育。
案中救助。为确保蒙冤受屈有理无钱的弱势群体能够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而因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该院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并按照法律有关规定采取诉前保全或裁定先予执行办案方式保障在判决生效后弱势群体的实体权利能够实现的同时,为其办理诉讼费减、免手续。上述措施将始终如一贯彻到执行程序。
案后保障。在执行中,如遇被执行人外出、下落不明、或确无履行能力等法定中止或法定终结等情形,该院将实行人文关怀,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便弱势群体的生命权及健康权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