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郸城县人民法院以深入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司法为民”指导思想,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温情司法,多措并举方便群众诉讼,尊重和保障人权,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树立了法院在人民心中的良好形象,受到了群众和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
一、狠抓管理教育,打造廉洁高效的法院队伍。党组书记、院长张永波深知只有打造一支公正高效、廉洁奉公的法院队伍,才能真正实现司法公正,司法为民。实践中采取铁腕“治军”,率先垂范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执行最高院的“八不准”和上级要求的“六条高压线”加强廉政建设,增加了法院队伍的创新力、凝聚力、执行力。
二、实施全程便民,切实方便群众参与诉讼。该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以亲民、爱民、利民、助民为切入点,实行便民导诉制度,建立便民立案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完善便民庭审方式,落实院长轮流接待制,在案件的整个过程实施多项便民措施,真正方便了群众诉讼。
三、实行阳光审判,让公众参与诉讼增加司法透明度。制定实施《郸城县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公开审判原则的实施细则》,建章立制为审判公开提供制度保障,实施裁判文书上网、庭审视频网络直播、设置案件公告电子屏等措施促进司法公正,履行告知义务维护当事人的知情权,做到权利让人民知道、审判对人民公开,很好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形成社会合力,破解执行难题。紧紧依靠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强执行工作力度,逢到大案要案,主动向党委、政法委汇报,争取支持。形成了县委支持,人大监督,银行、工商局、土地局等兄弟单位配合,法院主抓的社会执行合力,旧存案件执结率高达99.3%,联合执行威慑机制正在逐步形成,让人民切实感受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力量和温暖。
五、确立四种理念,加强民调工作。调解结案对于促进案结事了与社会和谐具有特殊的意义。郸城法院确立了四种理念,即以人为本理念、法律平等理念、程序合法理念、公平正义理念指导民调工作,使民调工作步入规范化、正规化轨道,确保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