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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多措并举为十八大召开胜利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发布时间:2012-11-07 15:58:48


    为了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十八大期间没有来自郸城法院的干扰。郸城县人民法院针对敏感时期社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加的实际情况,按照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对所有案件逐一排查、划分类别、斟酌轻重,进而采取一系列强力措施,从快从严办理一批案件,并注重兼顾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辖区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创造了有利条件,取得较好效果。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针对党举办重大活动期间,各类涉诉信访案件多发,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加的惯例,郸城法院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党组书记、院长张永波强调,全院干警一定站在政治的高度看待十八大召开期间的社会稳定问题,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强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注重案件的社会效果,确保社会稳定,并会同党组班子就十八大期间的各项工作做了周密的安排部署。

    严格排期,保证有序。该院将已经受理而没有审结的案件进行了细致的排查,并建立未结案件台帐,根据案件性质、当事人情况等客观因素综合进行分析,结合案件的轻重缓急排定开庭日期,依法加大普通程序的适用范围,实现快立快审快判和确保依法审判的统一,尽量做到快审快判、案结事了,促进建立稳定的社会关系。

    严格把关,确保公正。为切实做到审得有序、判得公正、服判息诉,该院建立了案件质量把关的严密程序。审判人员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审判长对合议庭把关,庭长对案件初步把关,主管院长对案件最后把关,通过层层把关保证案件质量,严防出现不服判决而影响稳定现象的发生。

    责任到人,严格追究。实行随机分案,案件主办人一经确定,就要对案件的实体、程序负全责,对从立案到交卷的全程负责。严格责任追究,克服了办案人员的依赖性,增强了主动性,达到十八大期间所办结的案件案案是铁案的要求,防止出现不和谐因素。

    注重调解,案结事了。将调解结案贯彻到民事和刑附民案件的始终,坚持做到调解优先。针对不同案情下大力气开展细致的调解工作,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网络,利用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和睦和谐,争取最大限度的实现案结事了。

    加强宣传,巩固战果。针对敏感时期人多事杂的特点,该院协同电视、电台等有关单位搞好法制宣传,巩固战果,维护社会秩序,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严格贯彻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巡回审判的要求,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将典型案例在电视电台播放,促使教育效果做大做强,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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