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是个具有130多万人口的农业大县,每年进城打工和到外地务工的农民近30万人,如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血汗钱”能及装进农民的“口袋”,一直是郸城法院党组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的大事。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宗旨,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案,实施五项措施,及时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广大农民工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五项措施是指五个优先。即优先实施司法救助;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全部免交。优先立案送达;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庭务必于在2小时内办完立案审批手续,并于8小时内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给被告。凡以经费不足为由逾期送达耽误案件审理者,一律待岗培训。优先采取保全措施;无论原告申请与否,只要同意财产保全,法院将按法律规定依职权在24小时内作出诉讼保全裁定。优先开庭审理;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被告不提出答辩的,当日开庭审理。不对同一事实提出答辩或故意拖延时间的,该院首先采取先予执行后开庭审理的办法,以此避免被告转移财产,防止“空调白判”现象发生。优先执行;法律文书生效后第2日,执行员根据当事人申请务必将强制执行措施运用到位。不能如期执结的,除换员执行外,对执行人员予以通报批评。